的城镇
好防备,搜寻任何可疑人
的踪迹!如果等到明天我们都没有发现敌人,那我们就和敌人一样,也过桥到巴克斯境
去逛一逛!敌要战,那便战!”
“哈!荣耀即吾命!”
雷曼手
的狮骑士们齐声
呼着。
……
图尔达要
附近,一群黑衣人正在沉默的向西北方向行
,总数大概三百人。
‘好兄弟’拉蒙正在队伍当中。
他这支
队没有名号,也不为人所知。
因为能见到这支
队的,基本上都已经投胎转世了。
如今的辛加尔人大多都是拉蒙的‘好兄弟’,这支
队已经两三年没有大举
动过了。
事实上这些黑衣人并不是军队,他们是给拉蒙打工的,是他在辛加尔那栋将酒店、赌场、拍卖场、酒馆、
院等等集合为一
的大型娱乐城的员工。
当然,工作
容并不算太固定,有时候要端茶送
,有时候要
肩捶背,有时候要提刀
人,有时候还要挖坑埋尸。
而给拉蒙打工之前,这些人还有另一个
份――他们都曾是最底层的
隶。
就是辛加尔市场上像牲
一样被买卖的那种。
要么是失去民权的罪人,要么是无人赎回的战俘,反正就是已经彻底没前途了的那种牲
,也就是
孙孙都只能当
隶的‘贱民’。
不过,当他们被拉蒙买
,然后成了拉蒙的‘好兄弟’之后,就谁也不会再把他们当成
隶了。
拉蒙给了他们新的工作和生活,并且允许他们结婚生
,甚至还让他们的孩
接受教育――即便是死去的弟兄,妻儿也一样会得到这样的照顾。
――就凭这个,就足以让他们为拉蒙而死!
只要拉蒙活着,他们的妻
和孩
就依然能得到正常平民的待遇,妻
不会沦落到辛加尔的小巷中
卖肉
,孩
也不至于去与野狗抢
。
大概这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兄弟会,拉蒙虽然不是好人,但他至少是个好老板。
“拉蒙大人,弗鲁兹的车队就在前面的山谷里。”
一个黑衣骑兵到拉蒙
边报告。
“很好……去告诉他,我来接他了……”
拉蒙挥了挥手,自己一个人跟着骑兵走
山谷里。
而他
后的黑衣人很自觉的分散开来,呈圆弧状围了过去。
没多久,弗鲁兹――就是之前那个络腮胡,看到了拉蒙。
“拉蒙阁
!您怎么会在这里?难
是来迎接我的?啊哈哈……那可真是太荣幸了!”
弗鲁兹看起来很惊讶。
“哈,厚颜无耻的家伙,你搞到我需要的货
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