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痛。但长痛不如短痛,有些路必须独自走完,才能看清自己真正该去的地方。
可约阿希姆终究是骄傲的。他的尊严不允许自己永远里的乞怜者,他的理智也终会意识到:执念若不斩断,便只会成为刺伤彼此的刃。
他在脑海中确计算着距离,九步,最多十步,他就能冲过去掐住那家伙的
咙把人钉在墙上。上次揍得太轻了,这次要让他真正记住觊觎别人女人的代价。
他忽然想起前几天,他从演习场赶回医院,看到桌上多了一袋梨,他只当是女孩小诊所的病人送的,毕竟这几天来看她的人确实有好几个。还有大前天她回来,他分明闻到了一男人用的古龙
味,他只当是查房的医生的,
他不在的时候,那个混账到底来过多少趟?
一千个人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只是作者角度的一
小想法
或许真正的不该是自我消耗的泥潭,而该是让彼此都能
直脊背的土壤。
*关于约阿希姆选择的碎碎念:
可没多久,他的女人竟然穿着病号服追来了,一副不舍模样。为谁?就为那个只会开飞机耍帅的癞
狗?
军靴踏走廊的剎那,他的目光就锁定了那个从俞琬病房里
来的人——那个该死的、阴魂不散的,本该好好待在西线的丧家犬。
一个在事业上站在峰的男人,却唯独在
里求而不得,这种落差会滋生
比
更尖锐的东西——执念。执念不是
,它是
的影
,是自我较劲的困局。越是得不到,越是不甘,最后连自己都分不清,执着的究竟是那个人,还是那个不肯认输的自己。
他原本是回来取个文件的。
克莱恩知自己此刻的表
有多可怕——路过的医生护士全都贴着墙
溜走了。在平时,他或许会在意这种失态,但此刻所有理智都被烧成了灰。
他早就该料到的,丽兹那次,这个该死的丧家犬说什么不会再见自己的女人,都是障法。
所以这一次,他选择了刮骨疗毒。
女孩转的瞬间,他就见到她
眶里雾蒙蒙的样
,连鼻
都泛着可怜的红,她居然为别的男人要哭鼻
?
人看不喜怒来,可这是他最危险的状态,像一
草原上弓起背的豹
,看似静止,实则
一秒就能扑上去,把猎
撕个粉碎。
或许有些读者会为约阿希姆的转到意外一个曾深
隐忍的男
,为什么不继续
卑微
狗,为何最终选择这样有些极端的放手?
上次在宴会上一副要退的样
,现在又偷偷摸摸、鬼鬼祟祟来了,专门挑自己本该在军营的时候。
他早就该拧断他的脖,不过在那之前、他想听解释,自己女人的解释。
其实,他的离开(暂时)或许是偶然中的必然。
一火猛烧上心
,
得他太阳
突突直
。
那人拐门
时。他就看到领
那枚橡叶双剑饰,是特意
着新勋章来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