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辩护律师提交了被告人立功受奖的证书,认为被告人
协警、交警期间表现都非常好,曾经立过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动交代了作案过程,使案件中很多存疑且不好查清的环节得以厘清,情节属于比较严重,建议从轻判罚,“量刑上可以是有期徒刑14年,最重是无期。”
可是同样的情节多多却回答不出来,只能诱供。例如,
辩护律师也相信了这种说法,放弃了无罪辩护,反倒承认了
杀,要求减轻
罚。他说,鉴于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程度不深,临时起意,且带有偶然
;犯罪情节比较严重,而非特别严重,且归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建议应当从轻
罚。
“我不知
。”
重新勘察现场之后,在现场检测到了多多的DNA。在多多的住所也发现了韩某
的东西。韩某
的尸
虽然已经火化。但是当时在她
上发现的
斑样本经DNA比对,发现与多多的DNA相似度百分之九十九。可以
同一认定。
“韩某
的所有材料都检查过了没有?”张某顺问文件保
员到。
因为多多案已经交法院了,为了避嫌,一般人并没有继续查看证据的资格。可是作为这个
有人能坚持
到这一点。特别是被询问的人
于人困
乏,极其需要休息的时候。
幸好,张某顺又发现了的线索。
在一场
拉松的审问中,多多出现了
神恍惚。他突然发现自己便是那个凶手。
“你怎么会不知
呢?报纸上都报
了。你拿我们当傻子呢?告诉你,你越装糊涂越暴
你的内心肮脏。是你当时在现场的证明。”
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主观杀人的故意,因此指控犯罪嫌疑人强
致人死亡,而非强
、故意杀人。
韩某
案发后,媒
连篇累牍的披
了大量的现场的信息。当时的多警官对这个案子又特别关心,对那里又十分熟悉,使得多多好像自己亲眼看到了现场一样。
警察的误判来自于英生自己的表现。英生到过现场,而且他去了每一个房间。那毕竟是他自己家。这样当时的场景只看了一眼他便全
印在了脑子里。自己完全不知
那便是犯罪现场。可是警察一问当时的情形,他全都回答出来了,而且都非常准确。例如
化气瓶被搬进了卧室,点燃了一
蜡烛等。而现场的情况不是凶手很难正确回答的出来。他又刚刚发现老婆乱搞,有动机。这便让警察误认为英生就是凶手。
这是铁证。
虽然多警官自己没有承认杀人,但是他的律师替他承认了。在高压下为了生存,中国律师的
守很值得怀疑。
与此同时,英生一直在监狱里喊冤。现在有了新的凶手,对英生的误判便可以重新考虑了。
很快‘韩某
被强
案’有了结果。英生并不是真正的杀人犯,被当庭释放。‘真正’的罪犯交警多多被批捕。随即对他进行了审判。
“哦,搬到卧室的床边了。”这件事虽然是他走后发生的,但是由于报纸早就报
了,他又十分关心那方面的报
,当然看到了。而且留在脑子里,好像一直如此一样。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检方未指控犯罪嫌疑人故意杀人,也许是出于考虑死亡是在两个人争论嫖资的过程中发生的。但他认为犯罪嫌疑人应构成强
罪和故意杀人罪两项罪名。首先,被告人是导致被害人窒息
死亡的直接原因;其次,在作案后发现被害人没有了反应,被告人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采取放任态度。造成被害人死亡,几个家庭破裂的后果。此外,被告人意图制造爆炸,破坏犯罪现场。虽然这一意图由于男事主的回家这一偶然的因素的出现而未能实现。但其主观意图仍然存在。
“
化气瓶放到哪里了?”
对此,原告律师表示,被告人作为警察知法犯法,工作岗位上的立功表现不能作为此案从轻判决的条件;此外,被告人如实供述是归案后在大量证据面前
出的,“有这么多直接证据证明你犯罪,在这些证据面前不坦白也不行。”主控方认为,此案量刑不适合在附加条件上计算刑期,“这个案件不在减轻量刑规范范围内,不应该像在菜市场讨价还价一样计算刑期”。
审判中检方称,检方认为,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属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